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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1 章 不是我记性好,是我太记仇。(第1/2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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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阳最偏远的公墓的管理稀松,两人走了半天都没有看到半个管理员。花了十来分钟才找到姜薇的墓前,墓碑上的黑白照片有点呆傻,照片下只有她的名字和去世日期,连来到世界上的那一天都并未写上去,不知道是姜薇自己觉得不重要,还是她早就记不住了。

陈碗蹲下身子摸了摸光秃秃的墓碑,感叹道,“她一生没有子女,没得写,其实写了也没用,又不是陪葬品可以一起带走。”

裴化云,“……我上次去看她的时候,她还和我说了好多你们的事。”

陈碗的脸上露出一点笑意,“终日打雁,却让雁啄了眼。我最初是想算计他们一家人来着。”

“姜照的妻子,陈卿婉,听说十几岁起就是个绝世美人,就算是天下最名贵的花见了她都要自残形愧。她的容貌从来没有变化,即使是下葬的那天也是美艳无比。”陈碗笑着看向一边站着的裴化云,“听着像什么?”

裴化云犹豫半天才回答,“你。”

“对,我那时以为她已经步入轮回,就想去姜家碰碰运气。没想到一留就是近十年,等到姜照身死,我才不得不带着姜薇离开。”陈碗的手指一直在姜维的墓碑上摩挲,“我以为自己利用了姜照,没想到是姜照利用了我。陈卿婉不是死了,只是跑了,他想利用我找寻陈卿婉的下落。只是我俩都没得逞。”

她站起身,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帽子和口罩,背上的包裹也随着她的动作一晃一晃的,“谢谢你送我到这里。”

裴化云一愣,“不说再见吗?”

她微微摇头,“不会再见了。”

“我能最后问你一件事情吗?”裴化云叫住她,陈碗在今天早晨提出了离开,还说她想来见见姜薇,然后就此顺着城郊离开云阳。

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,但起码他是看着陈碗从自己面前离开的,而不是悄无声息,就像出门遛弯一样就不见了。

“说吧。”陈碗好整以暇地将脚踩在姜薇的墓碑上系鞋带,动作自然地就像踩路边的石狮子。

“……”裴化云,“姜照的妻子叫陈卿婉,和你有关系吗?”

陈碗诚实地点点头,“当然,我带着姜薇四处奔波的时候就是用她的身份,只是我不太喜欢她的名字,简化成陈碗了。”

“那你自己的名字呢?”裴化云下意识地问,刚出口他就意识到自己过界了,还想说陈碗不用回答,就看见她撤回了墓碑上的脚,耸耸肩膀,老实回答道,“早就不记得了。”

一个人度过了多长的孤寂岁月,才能将自己的名字忘掉。

裴化云不知道答案,他从自己的钱夹里面摸出那枚子弹递给他,“陈碗的名字你肯定不能再用了,说不定多少年后你就忘掉了,你寄存在我这里,我替你记着,你也替我保管一样东西,也许以后还会有再见的时候。”

陈碗活了多少年,用过多少名字自己都记不住了,“陈碗”这个名字和裴化云手里的子弹一样,都是失去利用价值的东西。

她这一次欣然接下,又笑道,“没准真有再见的时候,只是我不太会保管东西,如果弄丢了,千万别怪我。”

陈碗朝裴化云摆摆手,抬脚就离开了墓园。

两人都各自有自己的心眼,一个躲在墓园门口附近等到裴化云开车离开才出来,一个在墓园里等了十分钟,等到陈碗走远才离开。

陈碗的确是要沿着郊区离开云阳,但在此之前,她还要去找一个人。

浣沙看见她,蹲在地上揉太阳穴揉了十分钟,想不起来自己到底造了什么孽。

“我可是徒步走了两个小时才到这里的,不请我进去坐坐吗?”陈碗双手环胸,“真不礼貌,我伤心了。”

“你有个屁的心可以伤。”浣沙警惕地看了看周围,让她进门之后反锁了大门,还顺手把窗户关上,破破烂烂的窗帘也拉上了。

“怎么,我见不得人吗?”陈碗一进门就放下了背包,开始脱衣服。

浣沙熟练地去摸自己的医药箱,但当陈碗赤着上身躺在床上的时候,他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,“你的事我多多少少听说了一些……”

陈碗伸手把胸膛里的棉花扯了出来,“好死不死,刚好打在我心口的位置,原本只是个洞,现在都宽敞得能通火车了。我总觉得这几天走路都有些不稳当,想来想去大概还是因为身体不平衡,塞了点棉花也无济于事。你看看,有什么能补救的吗?”

浣沙都不知道从哪句开始吐槽,“除却一些犯事的人,我们这些不得好死的人中,你是混得最惨的一个。”

“这算什么,我宁愿再挨一枪。”陈碗说,“浣沙,我的身体可能撑不了多久了。”

“别胡说八道。”浣沙一边翻墙倒柜地找工具,一边安慰她,“不就是没了颗心吗?不就是将来可能要跛脚吗?和我一样,找根烂木头当拐杖就好了。”

陈碗彻底躺平,双手交叠着放在小腹上,再加上胸口的伤,安详得像一具太平间的尸体,“我就快要失去痛感了。”

“被子弹打穿的时候,我也只是痛了一瞬,很快就能冷静思考了。”陈碗的手指下意识地抚摸自己伤口的边缘,“我这几天也稍微做过实验,从高处摔下来,用火烧,用剪刀剪块肉下来,我都毫无感觉,明明几个月前都不至于如此。我的五感也在慢慢退化,大概有一两百年的时间了,不然我也不会那么急切地去找转世之法,从而摸到了姜家。这几年尤其明显,夜晚里我几乎不能视物了,有时候别人和我说话,我也只能假装听见了。”

“反正别人和你说话,你听见了也会装听不懂。”浣沙抱怨,“我让你别回云阳,你还是回来找死,要是让沈山捉到你,非扒你一层皮不可。”

他找出了一个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古董,一个巴掌大的肉色皮包,正在拿剪刀一点点剪开,“离开云阳,找个山头休养生息个五十年,到时候再出来你就不会想这么多了。反正大家活了活了这么久,赶死也不急于一时。怎么样?我给你塞点有重量的东西,再把前胸后背都用这牛皮缝上,起码穿些轻薄的衣服看不出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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