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.第三十三章(第2/2 页)
那是绝对不行的。
想到这里,墨昀便只能婉拒道:“抱歉,我们还要赶路。”
然而这时,斯塔比尼斯却说:“不,我们可以去看看。”
墨昀顿时瞪大了眼睛,转过了头去,惊讶道:“师兄?!”
“桃乐丝,骑士应该帮助任何向其求助的人。”斯塔比尼斯却笑了笑,很快就拿刚才墨昀取笑他的话来对她解释道,“而且……也许我们能帮上什么忙呢?”
既然如此,事情便敲定了下来。
他们在旅馆里休息了一晚,然后第二天,在雨势稍微变小了的时候,墨昀和斯塔比尼斯吃完了冬妮娅精心准备的早饭,离开了旅馆,前往了芙拉村——查尔斯因为没有特殊能力,墨昀和斯塔比尼斯都担心他跟着会出什么事情,便留在了旅馆里。
而从名字就看得出来,这个村落和两位佣兵的关系——
事实上也的确如此。他们是在这个村落里长大的孤儿,长大后离开了村子,前往镇子里成为了雇佣兵。
这次故乡有难,他们说什么也要回来帮忙,于是在那条经常有法师经过的道路上蹲了好几天,才终于蹲到了桃乐丝他们。
爱丽丝的手指非常灵巧,她的手几乎没有闲着的时候,一直在转着自己的匕。
那把又薄又细的匕在她的指尖翻来覆去,犹如玩具一般,不会伤到她一根汗毛,但在前往芙拉村的路上,墨昀亲眼看着她随手一掷,便径直刺穿了一只停在路边树上的乌鸦的心脏。
“乌鸦是那些盗墓人的眼目。”
墨昀看着爱丽丝朝着那只乌鸦落下的地方走去,拔出了自己的匕。
她嫌弃的从腰间扯出一块布,擦拭了一下污血,便又习惯性的转起了自己的武器。“那些家伙肯定知道村民委托我们去寻找法师了。”
桑斯口齿不清的含糊道:“那,那,怎么,办?”
爱丽丝耸了耸肩膀,没有回答,只是转过脸来,看向了墨昀道:“你这么年轻就已经是白袍法师——想必一定很厉害吧?”
墨昀沉默了片刻,最终道:“说实话,负责战斗的是我师兄。”
爱丽丝和桑斯便一起朝着斯塔比尼斯的方向看了过去,然后女性刺客便立刻皱起了眉头:“一个骑士?”
斯塔比尼斯:“……”
“……不,”墨昀解释道:“他是个法师。”
说起来,其实骑士对于灵媒也并不是没有用处的。灵媒就算可以操控鬼魂,也和法师一样,是凡人之躯,只要一剑刺入心脏,他们一样会死。
只不过在那之前,骑士可能会被鬼魂干扰,完全找不到灵媒的藏身之处——也就是通俗说的,鬼打墙。
而且骑士在明,灵媒在暗,对方完全可以舒舒服服的,远距离下几个诅咒,还没照面,骑士就已经丧失了战斗力。
法师就不同了。虽然没有特别的破解办法,但法师在诅咒方面似乎天然存在一定的抗体,如果下诅咒的灵媒和被诅咒的法师一样强大或者比他弱小,那么诅咒基本不会生效。
就算灵媒比法师强大,诅咒生效了,法师也有自己的驱散疾病等法术,直接驱散诅咒。
而法师比较怕的灵媒法术,大概就只有一个——操纵骷髅。
因为一旦被近身,法师就很难再组织起有效反击。
总的来说,这种法系职业,越远越浪,越近越怂,都很怕被对手近身,一旦近身,就只有被吊打的份。
而在听说了墨昀的解释后,爱丽丝沉默不语的又打量了一会儿斯塔比尼斯,最终只能艰难的吐出一句:“……抱歉,我没看出来。”
斯塔比尼斯反而还宽慰她道:“没关系……没看出来的人很多。”
“这样的话也不错!”听他这么一说,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爱丽丝神色一振,“既然如此,那些盗墓人想必也想不到你居然是一位法师!”
“如果他们放松了警惕的话,想必驱赶他们的难度也降低了很多!”
听了这话,墨昀却突然有点方的喊了起来道:“……不,不要立FLag!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