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八
昨晚应邀一个特别的饭局。没错,又是夜宵。
说是特别,因为于公,有故人,于私,又在谈工作。
这位故人,可以说故人,也可以说不是。其实真不知该怎么去评判。
跟着老板在上一个工地认识的阿姨。
因为一些原因,当时我们没法开锅起灶。这位阿姨当时经营着一家早餐店,一来二去,我们就熟络了起来。
可能也是我这人嘴甜善于交际,她总是让我别叫老板娘,叫嬢嬢。
时间长了,自然就熟络。不止早餐再她家解决,中午和晚上也是在她家消费。
她并不卖中餐和晚餐,只是因为和我们谈得来特意为我们破例。
她也很爱笑,是个很乐观开朗的人。年轻时走南闯北,经历过颇多心酸。是个见识过世面的人。
记得那段时间手机坏了,脾气燥,一些小毛病怒摔两半。她也大方的说让我尽管来吃,不给钱。说得认真,不像是玩笑。
对我评价是江湖习气重,站没站相坐没坐相。如果不是一定了解,肯定不讨人喜欢。
记得让我去她房间帮她拿东西,我死活不去,还调笑过我。
只是她情感问题不得人心,偶尔还会对我们抱怨人生的艰难。
有几分老娘貌美如花斜倚,翘首店家待客,膝下猫狗一家,来来来,去去去,无人怜惜。
扯远了,回忆就是这样,总容易多想。
我这伯父别的本事差点,对付女人倒是一套一套。不管走到哪儿,从不缺。
也偶尔跟我炫耀,最近又收到了什么礼物,什么红包。
这阿姨是成都的,这一次大老远过来,听小老板说打算在工地上谋个一差半职。我听后倒没怎么信,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自己的猜测的。
昨晚跟我说了很多,最后的时候很坦白,我跟你伯父在一起,不图他钱,不坏他家庭。
小老板听后到没什么反应,想来已经是说过了。我内心虽然惊异,却还是哈哈一笑说他如今也没钱让你图。
因为与老板多多少少有些沾亲带故,这次邀我,表面是久别重逢的叙旧,深一层意思是让我保守秘密。
再说。写着写着睡着了,半夜接着补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