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三十年间事,归来不胜情(第1/2 页)
“子由子固,我们遇见神仙了!”
苏轼愣愣的看着桌子上的十个字,又惊又喜又失落。
“可是,我们竟然就这么让他走了……”
……
苏轼口中的这位神仙,就是三十年前,在状元楼留词之后,消失无踪的状元李青河。
李青河当日悲痛欲绝,万念俱灰,沉痛写完金家小姐的绝命词后,心中隐现早先遇到神仙,在临别时留给他的“炼情如炼药,修道是修缘”两句诗,忽然就仿佛明白了所有,回到房间,拿出神仙赠送给他的仙剑和剑谱,就离开了状元楼。
这仙剑与剑谱,神仙临走时,嘱咐他时时随身携带,便是不练,也可慑人镇鬼,让妖邪不能侵扰。
原本李青河想,这只是神仙给他的护身符,所以平日也并未在意许多。
直到那一日,他万念俱灰,心中忽然感应,才知道往日所以不在意这仙剑仙谱,是自己机缘未至,当时心有感应,便是他修仙入道之时。
于是这才拿出仙剑仙谱,离尘出世,选幽入远,潜心修炼起来。
这仙剑仙谱,起初那神仙并未告知李承天是何名字,直到他后来修炼时,那神仙再至,才告诉他,剑名我心,谱为红尘。
一剑一谱,乃是我心御红尘之意。
神仙又说,红尘之中,唯情字可悟得红尘道果,但一情不断,便可红尘不迷,再续前缘。
临走时又云:吾天生圣人,道心无情,浪入红尘三千年,终不知情为何物。
你天生痴人,情心道然,直入红尘万丈深,当能一破红尘道。
你欲与她再续前缘,须红尘剑道大成之后,以手中三尺秋水破世间万难,缘数微妙,视之不见,听之不闻,搏之不得,尽在万丈红尘之中。
此后李青河日夜参悟修炼,三十年后,终于红尘剑道大成。
于是,他便出山入世,欲凭手中长剑,一破万丈红尘,与金家小姐再续前缘。
京师离他修炼的地方不远,他心有所感,便飘然而至。却不知此时恰好正值科举时间,于是便遇到了苏轼苏辙曾巩这三位,此次科举必定金榜题名的三位新科进士。
这是非常奇妙的一次科举,三位天下闻名的英才俊杰,后世并列千古的唐宋八大家其中的三人,同时参加同一场考试,如此盛会,当真千载难逢。
而最后的结果,更是佳传千年,让世人万说不厌——虽然苏轼苏辙曾巩全都参加了这次科举,但是状元却是别人的。
而苏轼丢状元的理由竟是主考官欧阳修的学生曾巩参加了考试,欧阳修怀疑苏轼的章是曾巩写的,点为头名,会让人误会是师生之宜,恐有徇私,所以把苏轼的卷子放在了第二。
这些事情,虽然李青河遇到苏轼苏辙曾巩的时候还没发生,但他心里却颇有印象。不过,他却没说。
虽然李青河也是一位穿越者,但在现在的他眼中,穿越时空,其实和去一个陌生的地方,没什么不同。
纵然他知道许多古人的事情,可以凭借这些,在当时赢得许多声名财富,但这些并不是他想要的。
他对这些事情,已经不感兴趣了。
无论在任何地方,是穿越到的异时空,还是旅行到的陌生地,自己都是真实的,自己所经历的一切,也都是真实的。
真实的人生,并不是只有搅动风云,也不是只有争名夺利,只要是心中所求的,并为了心中所求而努力争取的,都是真实的人生。
李青河心中所求的,只是一份前缘罢了。
他离开了状元楼后,没过多久,就出现在了咏州。
凭借记忆,他时隔三十年,重新回到了他与金府小姐相识的地方,金府。
但到了门口,却发现金府已经改换门庭,变成了黄府。
李青河立刻心生惊疑,于是便向旁边的路人询问。
路人看他仙风道骨,不像坏人,就和他说了金府变成黄府的缘由。
听完之后,李青河这才知道,在他消失无踪的三十年里,金府发生了许多事。
先是金府老爷因为金府小姐生母早去,无法再生,为了传续香火,便买了一个卖身葬父的贫女做妾,然后这妾怀孕生子不久,金府老爷就去世了。
于是金府上上下下,就凭着这个小妾张罗。小妾到底是贫女出身,虽然知恩图报,但却不能支撑,没过多久,金家的产业便就相继凋敝。再到后来,家产也就只剩下这一座老宅。
原本这样的宅子,以及以前留下的积蓄,也能让小妾和他儿子,安心度日,衣食无忧。但这两人,都是忠厚之人,日夜感念金府老爷的恩德,并不忍心金府就这样败落,于是小妾儿子便想寻找机会,重振金府。
但时运不济,几次经营总是亏多赚少,去年更是一大笔资财,在咏州城外的山林里遭遇了劫匪。劫匪不仅把资财全部劫走,还打伤了金府小妾为金府留下的唯一香火。
这些资财没了,金府也就空了,还欠了黄员外许多钱,小妾为了给儿子治伤,又为了还钱,只得卖掉宅子。
于是金府也就成了黄府。
“如果不是我,金府又怎会落得如此境地?”